宣教使者


教會層面:
‧ 宣教使者屬於教會的「事奉崗位」,協助差傳部在團契/小組內持續地策劃及推動差傳。
‧ 教會期盼幫助宣教使者孕育其宣教負擔及發展其恩賜,成為新一代的宣教領袖,在前方或後方參與差傳。

個人層面:
‧ 認識大使命及普世差傳的重要,以致擴張屬靈的疆界,在信心、愛心、盼望上得以成長,成為有使命的主的門徒。
‧ 為培育宣教使者,差傳部會特別安排合適的課程、資源,及與宣教士直接交流的機會。

宣教使者之基本條件
‧ 必須已受浸,北宣會友為佳,至少於北宣聚會一年。
‧ 承擔以宣教使者作為事奉崗位至少一年。
‧ 願意於小組內推動弟兄姊妹認識宣教事工,並接受裝備,差傳部會提供差傳課程或培訓。

宣教使者的職事
‧ 於所屬的團契/小組中,每一至兩個月籌備一次大約10-20分鐘的祈禱時段,代禱資料由差傳部提供。
‧ 每年籌備一個或兩個以宣教內容為主題的週會,差傳部可提供週會的內容或安排領會。
‧ 鼓勵團契/小組的弟兄姊妹一起參加九月份的差傳年會。
‧ 鼓勵團契/小組認領宣教士,關心他們和代禱。
‧ 鼓勵團契/小組的弟兄姊妹於未來三年內一起參加短宣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