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 天預苦期默想:馬太福音



第 31 日
3 月 20 日

還缺少甚麼呢?

經文:太十‭九 16~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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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看啊,有個人前來對耶穌說:「老師,我該做些甚麼善事,才可以得到永生呢?」17 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?只有一位是善良的。如果你想進入永生,就遵守誡命吧。」18 他說:「甚麼誡命?」耶穌說:「不可殺人、不可通姦、不可偷盜、不可作偽證、 19 要孝敬父母、要愛鄰如己。」20 那年輕人對耶穌說:「這一切我都遵行了,還缺少甚麼呢?」21 耶穌對他說:「如果你想要完全,就去變賣你的財物,分給窮人,你就必有財寶在天上,然後來跟從我。」22 那年輕人聽了這話,就憂傷地走了,因為他有很多財產。23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財主要進天國真是困難。 24 我再告訴你們,駱駝穿過針眼,比財主進入神的國還容易呢!」25 門徒聽見了,非常驚訝,說:「那麼,誰能得救呢?」26 耶穌看着他們說:「對人來說,這是不可能的;但對神來說,一切都是可能的。」27 那時,彼得回答說:「你看,我們已經撇下一切,跟從了你,我們將要得到甚麼呢?」28 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到了萬物更新、人子坐在他榮耀寶座上的時候,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。 29 凡是為我的名撇下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或田地的,都要得到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 30 但是,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,在後的將要在前。」


默想:在我的生命裡仍有什麼依戀,妨礙我承受神所應許的生命呢?我願意為主撇下它嗎?


金句:
「凡是為我的名撇下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或田地的,都要得到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」(太十‭九 29,新漢語譯本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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