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 天預苦期默想:約翰福音

第 22 日
3 月 29 日
主恩深廣,不再定罪
經文:約八 1~11
1 耶穌卻往橄欖山去。2 清早,他又來到聖殿,民眾全都到他那裏去,他就坐下教導他們。3 律法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在通姦時被捉拿的婦人,讓她站在中間,4 然後對耶穌說:「老師,這個婦人是正在通姦的時候被捉拿的。5 摩西在律法書上吩咐我們,用石頭打死這種婦人。你怎麼說呢?」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,好得到把柄指控他。耶穌卻彎下腰,用指頭在地上寫字。7 他們繼續追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沒有罪的人,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8然後他又彎腰在地上寫字。9 他們聽了,就從年長的開始,一個一個地離開了,只剩下耶穌和那個仍然站在中間的婦人。10 耶穌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裏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11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。」
默想:
我們看見人的軟弱時,也有同時見到自己的限制嗎?求主幫助我們定睛在祂,並學效祂。
金句:
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。」(約八 11 下,新漢語譯本)
